三十八、〔臂〕 《经络全书》

三十八、〔臂〕

(肘之下,腕之上也)〔外廉中间〕属手少阳三焦经,〔外上廉〕属手阳明大肠经,〔外下廉〕属手太阳小肠经(《灵枢》曰∶病始手臂者,先取手阳明而汗出。朱丹溪曰∶手足阴阳合生见证,曰臂外痛,手太阳、少阳也)。

〔内廉中间〕属手厥阴心包经,〔内上廉〕属手太阴肺经,〔内下廉〕属手少阴心经(《灵枢》曰∶手厥阴之脉,下臂,行两筋之间。又曰∶中于阴者,常从臂 始。夫臂与 ,其阴皮薄,其肉淖泽,故俱受于风,独伤其阴)。兼属肝肾二经(张鸡峰曰∶臂细无力不任重,此肝肾气虚,风邪客于营卫,使气血不得周养于四肢,故有此症,宜专补肝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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