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例
《此事难知》
配合例
七十七难曰.上工治未病者.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于脾.故先实其脾气.无令受肝之邪气也.假令见肝病欲实其脾者.先于足太阴经中补土字一针.又补火字一针.后于足厥阴肝经内.泻木字一针.又泻火字一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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