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排出 《核、化学武器损伤》

三、排出

放射性核素从体内排出的途径、速度和排出率与放射性核素的理化性质和代谢特点有关。

(一)排出途径

进入体内的放射性物质可通过胃肠道、呼吸道、泌尿道以及汗腺、唾液腺和乳腺等途径从体内排出。

1.胃肠道 经口摄入或吸入后转移到胃肠道的难溶性或微溶性放射性核素,在最初的2~3天内,主要由粪便排出体外。如144Ce、239Pu、210Po(钋)由粪便可排除90%以上。

2.呼吸道 气态放射性核素(如氡、氚),以及挥发性放射性核素,主要经呼吸道排出,而且排出率高,速度快。如氡和氚进入体内后,在最初0.2~2小时内大部分经呼吸道排出。停留在呼吸道上段的放射性核素,可随痰咳出。

3.泌尿道 经各种途径进入体内吸收入血的可溶性放射性核素,主要经肾随尿排出。如34Na、131I、3H等进入体内后第1天尿中排出量占尿总排出量的50%左右,3天内占尿总排出量的90%左右。

(二)排出速度

沉积在体内的放射性核素自体内排出的速度以“有效半减期”(effective half-life,Te)表示。它是指体内放射性核素沉积量经放射性衰变和生物排出使放射性活度减少一半所需要的时间。某放射性核素的有效半减期取决于该核素的物理半衰期(physical half-life,Tp)和生物半排期(biological half-life,Tb)。其相互关系以下式表示:

物理半衰期(Tp):指该放射性核素自身衰变一半所需要的时间。

生物半排期(Tb):指该放射性核素通过生物代谢排泄一半所需要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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