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木不凋论 | 《侣山堂类辩》 |
草木不凋论草木寒不黄陨,及花发于冬者,得冬令寒水之资也。木生于水,水通于天,水火相济,水由地行,水气之通于四脏者也。如麦门冬、款冬花、枇杷叶、侧柏叶、山豆根、巴戟天之类,肾之肺药也;黄连、菖蒲、山桅、南烛、茶花、梅花之类,肾之心药也,浓朴、豆蔻、丁香、枳橘之类,肾之脾药也,菌桂、竹、密蒙花、女贞实之类,肾之肝药也。夫肾为水脏,受藏五脏之精,而复还出于四脏,入肝为泪,入心为血,入脾为涎,入肺为涕,上下交通,而外注于九窍。是以得寒水之草木,能启阴气上滋四脏,复能导四脏之气而下交于阴,又匪独肾气之通于四脏。五脏之气,皆相贯通,而药性亦然。如枣仁脾之心药也,石斛脾之肾药也,芍药脾之肝药也,桑皮脾之肺药也。类而推之,总不出五行之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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