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标本的采集
一、羊水检查适应证
羊水检查属有创性检查,必须具备下列指征之一方可进行。
1.对高危妊娠有引产指征时,可了解胎儿成熟度,结合胎盘功能测定,决定引产时间,以降低围生期死亡率。
2.曾有过多次原因不明的流产,早产或死胎史,怀疑胎儿有遗传性疾病者;曾分婚过染色体异常婴儿者;夫妇一方或双方有染色体异常或亲代有代谢缺陷病者。
3.35-40岁以上高龄孕妇,聊外胎儿染色体异常。
4.必要的胎儿性别诊断。
5.妊娠早期曾患过严重病毒感染,或接触过大剂量电离辐射。
6.母胎血型不合,判断胎儿的预后。
7.疑有胎膜早破不能确诊时,可作阴道流液的PH及涂片检查有无羊水有形成分结晶和脂肪细胞以确定是否为羊水。
二、标本收集
羊膜穿刺多由妇产科医师进行。根据不同的检查目的,选择不同的穿刺时间。为诊断遗传性疾病和胎儿性别,一般需于妊娠16-20周经腹羊膜腔穿刺抽取羊水20-30毫升,为发解胎儿成熟度则在妊娠晚期穿刺。一般抽取羊水取后必须立即送检。
三、羊水的一般性状
正常羊水于妊娠前半期为无色透明或呈淡黄色,后半期因羊水混有胎脂,脱落在上皮等有形成份,故呈微乳白色。如呈黄绿色,表示羊水骨混有胎粪,为胎儿窘迫的现象;如量棕红色或褐色多为胎儿已经死亡;金黄色的羊水可能为母儿血型不合所引起的羊水中胆红素过高;粘稠拉丝的黄色羊水表示妊娠过期或胎盘功能减退;混浊脓必开带有臭味者,表示宫腔骨已有明显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