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丙戊酸钠
药理作用    抗癫痫作用机理尚未阐明,可能与脑内抑制性神经递质γ-氨基丁酸(GABA)的浓度升高有关。一般GABA的升高是通过代谢的降低或重吸收来达到。另外丙戊酸作用于突触后感受器部位模拟或加强着GABA的抑制作用, 对神膜的作用则尚未完全阐明, 可能直接作用于对钾传导有关的膜活动。
动力学    口服从胃肠道迅速吸收,胶囊剂与普通片约经1~4小时血药浓度可达峰值, 肠溶片则需3~4小时, 饭后服用延尺吸收。缓释片在胃内可有少量释放,在肠道亦缓慢吸收,因此达峰时间较长,峰浓度较低,可以避免一天内血药浓度的过大波动,其生物利用度与肠溶片相同。各种剂型的生物利用度近100%。半衰期为7~10小时。有效血药浓度为50~100μg/ml。血浆蛋白结合率高,约80~94%,随着血药浓度的增高,游离部分乏渐增多,从而增加进入脑组织的梯度;尿毒症和肝化时则降低。在肝中代谢,包括葡糖醛酸化和某些氧化过程。主要由肾排泄,少量随粪便提出。
适应症    主要适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全身性强直性-阵挛发作(大发作)的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每日按体重 15mg/kg或每日 600—1200mg,分次服。开始时按体重 5—10mg/kg,一周后递增,至发作得以控制为止。当每日用量超过 250mg时,每日应分次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刺激。最大量一般为每日按体重不超过 30mg/kg。
    2.小儿常用量口服。按体重计与成人相同。也有报道开始时按体重 15mg/kg,按需要每隔一周增加 5—10mg/kg至有效或不能耐受为止。
    ①于进餐后立即服用,以减少药物对胃部的刺激。②用药期间避免饮酒。③如拟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出现发作;当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丙戊酸(钠)用量应逐渐增加,而被取代的药物应逐渐减少,以维持对发作的控制。④外科手术或其他急症治疗时应考虑可能遇到的出血时间延长或中枢神经抑制药作用的增强。
    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作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肝功能在最初半年内最好每 1—2月复查一次,半年后复查间隔酌量延长。
不良反应    (1)少见的有;①过敏性皮疹;②血小板减少症或血小板凝聚抑制以致异常出血或瘀斑;②肝脏中毒出现眼和皮肤黄染。
    (2)下列反应如果持续出现时应予注意。①较常见的有:腹泻、消化不良、恶心或呕吐、胃肠道痉挛、月经周期改变;②较少见或罕见的有;便秘、倦睡、一般轻而短暂的脱发、眩晕、疲乏头痛、共济失调、异常地兴奋、不安和烦燥。
禁忌    (1)本药能透过胎盘屏障,动物试验有致畸的报道,人类尚未能证实。孕妇应用时需权衡利弊得失。
    (2)丙戊酸可经乳腺分泌入乳汁,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 1—10%,哺乳期妇女应予注意。
    (3)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时禁用。有血液病、肝病史、肾功能损害、器质性脑病时慎用。
    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不要用此药。有出血性疾病的患者,用此药应慎重。特别是用此药患者施行手术时,要注意防止出血。
注意事项    (1)本药能透过胎盘屏障,动物试验有致畸的报道,人类尚未能证实。孕妇应用时需权衡利弊得失。
    (2)丙戊酸可经乳腺分泌入乳汁,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 1—10%,哺乳期妇女应予注意。
    (3)对诊断的干扰:尿酮试验可以由于酮性代谢产物随尿排出,出现假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可能受影响。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能轻度升高,并提示无症状性肝脏中毒。血清胆红素可能升高,可提示潜在的严重肝脏中毒。
    (4)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时禁用。有血液病、肝病史、肾功能损害、器质性脑病时慎用。
    (5)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作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肝功能在最初半年内最好每 1—2月复查一次,半年后复查间隔酌量延长。
    白细胞减少,可引起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胀、腹泻。个别病例可引起肝损害、头发卷曲。
    它可诱发共济失调、瞌睡、震颤及精神错乱,但有些患者却出现中枢兴奋现象。反复报告有脱发者。常见有暂时的胃刺激症状。较严重的反应为肝及胰腺改变。
    [神经系统]此药有安眠作用,并可加强其他抗癫痫药的催眠作用。每天服此1.0g以上可发生瞌睡、不适、语言不利、口吃及恶梦。也可发生不随意运动、面部及四肢抽搐和生理性震颤。偶尔发生精神奔放或失眠。
    [消化系统]约10%患者发生胃肠道不良反应,如食欲不振、恶心、胃痛、呕吐及腹泄,但继续治疗这些症状有减轻的趋势。有报告发生口炎者。也有报告发生急性胰腺炎者,曾三次复发都是由于再次用此药。另有报告2例死于出血性胰腺坏死。
    肝脏毒性作用(包括氨基转移酶升高、胆红素高、毒性肝炎、中毒性肝细胞坏死及肝功能衰竭死亡)的发生率为15~30%。如氨基转移酶升高超过正常值三倍时,应停药。但致死性肝损伤是罕见的。肝功能衰竭的主要原因是中心小叶坏死及脂肪变性,特别是严重的癫痫及精神发育延迟的儿童及有脑损伤者。肝功能衰竭的早期症状为嗜睡、厌食、呕吐、肌无力及癫痫发作失控。Reye综合征仅见于儿童。
    [造血系统]此药可致血小板减少并干扰血小板功能使出血时间延长及血小板粘着性减少,患者偶见皮下出血。儿童应用此药可引起血清纤维蛋白原减少,如与其他抗癫痫药合用则更明显。有报告发生暂时性白细胞减少。
    [内分泌、代谢]常见有食欲亢进及体重增加,此药可引起血氨过高而出现嗜睡及木僵,停药后则恢复。血氨高可能是此药引起肝病的重要因素。服用中等长度的直链脂肪酸可预防及治疗高氨血症。此药可致卟啉生成增多。
    [皮肤]常见有脱发或颜色改变,可能发生对光敏感。
相互作用    (1)饮酒可加重镇静作用。
    (2)全麻药或中枢神经抑制药与丙成酸合用,前者的临床效应可更明显。
    (3)与抗凝药如华法林或肝素等,以及溶血栓药合用,可能增加抗凝药的效应;丙戊酸可引起低凝血酶原症和抑制血小板凝聚作用,给予抗凝药或溶血栓药,出血的危险性增加。
    (4)与阿司匹林或双嘧达莫合用,可由于减少血小板凝聚而延长出血时间。
    (5)与苯巴比妥类药合用,后者的代谢减慢,血药浓度上升,因而增加镇静作用而导致嗜睡。
    (6)与扑米酮合用,也可引起血药浓度升高,导致中毒,必要时需减少扑米酮的用量。
    (7)与氯硝西泮合用防治失神发作时,曾有报道少数病例反而诱发失神状态。
    (8)与苯妥英合用时,因与蛋白结合的竞争可使两者的血药浓度发生改变,由于苯妥英浓度变化较大,需经常测定,但是否需要调整剂量应视临床情况与血药浓度而定。
    (9)与卡马西平合用,由于肝酶的诱导而致药物代谢加速,可使二者的血药浓度和半衰期降低,故需监测血药浓度以决定是否需要调整用量。
    (10)与对肝脏有毒性的药物合用时,潜在着肝脏中毒的危险。有肝病史者长期应用需经常检查肝功能。
    (11)与氟哌啶醇、洛沙平(loxapine)、马普替林(maprotiline)、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吩噻嗪、噻吨和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可以增加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降低惊厥阈和丙戊酸的效应,需及时调整用量以控制发作。
    此药可加强抗抑郁药的作用。它使苯巴比妥浓度明显升高,使苯妥英浓度减低。它也使乙琥胺浓度升高。它使苯妥英与结合的蛋白分离,致使此药的游离部分增多,它们同时应用,尽管血中苯妥英浓度在治疗范围内,可出现苯妥英中毒症状和体征。因之在测定苯妥英浓度时,应分别测定结合的及游离的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