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云南白药中毒 |
类别 | 西医疾病 |
概述 |     云南白药含三七、麝香、草乌等,常用于治疗各种刀伤、枪伤、跌打损伤、红肿毒疮、出血、瘀血等。 |
发病机理 |     云南白药内服成人用量为0.25~0.5g,每日4次,过量服用易发生中毒。 |
临床表现 |     潜伏期2小时左右。     中毒表现:为恶心,呕吐。若吞服量过大且吞服保险子后,开始为胸口不适、堵塞感,上腹闷痛,继则呕吐鲜血,排黑便。并出现心悸,血压下降或升高,心动过缓,心律失常,严重者出现面色苍白,口唇发绀,冷汗淋漓,四肢厥冷,心跳微弱,血压剧降,呼吸浅弱等休克表现。 |
治疗原则 |     :     抗休克,对症治疗。     口服中毒在4小时以内者:人工催吐后予1:5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后予50%硫酸镁溶液40ml口服导泻;若超过4小时者予以2%盐水高位结肠灌洗后予以硫酸镁导泻。     补液  予10%葡萄糖液1000ml、维生素C 1g、维生素B6 300mg静脉滴注。     消化道出血  予西咪替丁0.2g或雷尼替丁50mg稀释后缓慢静脉注射;巴曲酶(立止血)1KU肌内或静脉注射;或予其他止血剂。     心动过缓、传导阻滞  予0.5~1mg阿托品皮下注射,必要时予以重复注射。     患者出现尿少及脑水肿倾向时,予20%甘露醇250ml、呋塞米20mg静脉滴注;酸中毒的纠正予5%碳酸氢钠静脉滴注。     血压低  予升压药间羟胺、多巴胺。     肾衰竭  应及早作肾透析。     心功能不全  予强心剂,抗心律失常药。     对症治疗。     过敏性休克  立即予肾上腺素0.5~1 mg皮下注射;氧吸入;10%葡萄糖液1000ml中加入地塞米松20mg静脉滴注;注意纠正因休克而引起的代谢性酸中毒。 |
录自 | 《医师金典》 |